“按断肋骨”的救援,让不少人产生疑问:急救为何会造成伤害?这种伤害是否不可避免?救人者会不会因此担责?
很多人不解,明明是救人,为何会按断肋骨?这其实源于胸外按压的医学原理。胸外按压是通过体外节律性按压胸部,挤压心脏形成暂时血液循环,为脑、心脏等重要器官供氧,为专业救援争取时间的核心急救手段。
根据《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指南》,成人胸外按压的标准极为明确:按压深度需达到5-6厘米,频率保持在100-120次/分钟,且每次按压后必须让胸廓完全回弹。
医学数据显示,接受心肺复苏的患者中,约30%会出现肋骨骨折或胸骨骨折,但这种伤害与生命相比,完全是“可控且必要的代价”。正如童女士的丈夫王先生所说:“如果肋骨不按断,妻子可能就救不回来了,甚至可能成为植物人”。肋骨骨折经规范护理后可自行愈合,不会影响后续呼吸功能,而心跳骤停超过4-6分钟,就会造成不可逆的脑死亡,再无挽救余地。
张晓国在救人后曾坦言,自己最害怕的是“人没救回来,还被家属讹上”,甚至特意报警备案。这种顾虑,也是很多人面对紧急情况不敢出手的核心原因。但从法律层面来说,“见义勇为致伤”有明确的免责条款,完全无需担心“救人反被讹”。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四条被称为“好人法”,明确规定:“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”。这意味着,只要救助者出于善意,在紧急情况下实施必要的救助行为,即使造成受助人一定伤害(如肋骨骨折),也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司法实践中,判断是否免责主要看3个核心:是否存在紧急情况、措施是否必要、主观是否善意。张晓国面对的是心跳骤停的紧急场景,胸外按压是唯一有效的急救手段,且全程出于救人目的,完全符合免责条件。而童女士家属的态度,也彰显了社会善意的双向奔赴——不仅没有追责,反而认张晓国为异姓兄弟,为其申请见义勇为奖。
苏州这起案例,既是善意的传递,也暴露了一个现实问题:我国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率仍较低,很多人因不懂操作、害怕担责,在紧急时刻选择观望。数据显示,我国心脏骤停患者的院外生存率不足1%,远低于发达国家的10%-20%,核心原因就是现场有效急救不足。
减少“救与怕”的困境,一方面需要法律持续为见义勇为者撑腰,明确免责边界;另一方面,更需要加大急救知识普及力度——将心肺复苏、AED使用等技能纳入学校教育、驾照考试、公务员培训体系,在商场、超市、车站等公共场所增设急救设备和培训点,让更多人掌握“敢救、会救”的能力。
就像张晓国所说:“当时没想那么多,救人第一”。当急救知识成为人人必备的技能,当法律和社会氛围共同守护善意,相信会有更多人在紧急时刻挺身而出,让“按断肋骨换生命”的感动,成为社会常态。毕竟,生命面前,每一次勇敢出手,都可能创造奇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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